桂林市肺炎疫情企业复工要求 桂林防控节后疫情复工要求

社会热点2022-09-13 00:51:46未知

桂林市肺炎疫情企业复工要求 桂林防控节后疫情复工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一)必须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承诺书。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

  (二)必须制定防控方案。

  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明确各项措施。

  (三)必须掌握员工信息。

  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筛查,摸底掌握员工在疫情发生期间出行的详细情况,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特别是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身体健康情况。

  (四)必须建立防控机制。

  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设立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防控人员,防控职责落实到人。

  (五)必须准备好防控物资。

  购置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六)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工作场所消毒。

  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电气电路和危化品储存等的安全检查。做好生产场所的各类设施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对员工工作、生产劳动场所进行消毒杀菌,确保消杀到位不留死角。

  在自治区确定复工时间(2020年2月9日)以后复工的企业,完成“六个必须”要求的事项后,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交《复工方案》《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责任承诺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食堂防控措施》《宿舍防控措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台账表格》等材料进行备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一)强化员工管理。

  企业要督促员工佩戴口罩,落实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至少进行两次监测,体温异常及时送医院进行检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强化就餐管理。

  设置有食堂的企业供餐要实行独立分餐,尽量分批错时用餐,禁止聚集用餐。取餐、就餐时,员工相互要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尽量不交谈或少交谈。

  企业要对员工使用的餐具每日洗净消毒一次。米面、菜品等要通过正规商超购买,并要洗净煮熟。

  (三)强化卫生防护管理。

  加强生产场所通风,每天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对无窗或通风环境不好的场所要增设通风换气设备。在不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加强对生产场所、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消毒。

  对员工经常互相交叉接触的物品、设备要加强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两次。

  (四)强化宣传教育。

  除利用横幅、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外,还要借助微信群、QQ群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同时适当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和减少因疫情给员工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传播官方防控疫情的信息,教育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有防控管理要求的,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执行,不能敷衍、马虎,确保防控措施有效果。

  (六)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制定针对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复工后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员工(温度超过37.3℃)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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