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需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并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二、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携带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有关要求见本人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
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请按照考点安排,有序取回存放的物品,快速离开考点,不要在考点聚集、逗留。
四、冬季天气寒冷,呼吸道疾病多发,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和个人健康防护,注意食宿卫生,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保持良好的应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