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从事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链接:https://www.weihai.gov.cn/attach/0/43922799a1f24dbfa25b7bb5f3962ca1.pdf
》》》拓展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