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2021年7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城市交通运输管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其中:
自2021年7月29日零时起,
1、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车辆实施逢车必查、逢人必测。车辆接受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及国省道路疫情防控点查验,驾乘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向检查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乘客,就地采取健康管理措施。
2、加强应急运输保障,向南京地区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填写《南京市保供物资及应急人员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对非应急运输车辆弄虚作假使用《通行证》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