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2021年7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城市交通运输管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其中:
自2021年7月29日零时起,
1、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属地经营,主城区、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巡游出租车限定在各自区域运营,不得跨区域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严禁跨区派单。
2、东部客运枢纽限定主城区巡游出租车排档候客,江都区出租车不得进入枢纽排档候客。扬泰机场限定江都区巡游出租车排档候客,主城区出租车不得进入机场排档候客。
3、严格落实上车乘客查码、全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乘客上车前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否则不得乘坐出租车、网约车。
4、严格执行出租汽车车辆每日消毒、通风和驾驶员上岗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及时更换出租汽车座椅套。
5、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交通管控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和路面稽查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