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请人才、企业、各区(功能板块)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奖励标准:
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100%进行奖励。个人奖励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2018年以来个人已经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和本细则实施后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累计计算。
自贸试验区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按照《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连自贸办发〔2020〕3号)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和B类、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创办的企业。
申报对象:
申请贡献奖励的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个人2021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2、申报人应为在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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