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
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和B类、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申请贡献奖励的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个人2021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2、申报人应为在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三)奖励标准:
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100%进行奖励。个人奖励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2018年以来个人已经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和本细则实施后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累计计算。
自贸试验区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按照《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连自贸办发〔2020〕3号)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注册。单位登录网站并注册,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即可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尚未注册过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请先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网址:http://yzs.lygdj.gov.cn/)注册,确保信息入库。已在原“连云港人才之家”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单位或个人,新系统登录帐号不变,输入短信验证码或直接找回密码后即可登录。
2、网上申报。注册成功后,申报人点击“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待遇落实类”→“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模块进行申报。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审核,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见附件2、见附件3)。单位及人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区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负责对本地区人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3、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石化产业办、市医药产业办、市新材料产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确定拟奖励人选。
4、研究公示。拟奖励人选经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人选。
5、经费发放。各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发放奖励资金(含市财政承担部分),市财政承担部分资金年终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统一结算。
(二)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请人才、企业、各区(功能板块)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是落实市委提出的“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既要将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又要在申报工作中严格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财政经费的高效使用。
(二)申请奖励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附件材料:点此下载
1.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
2.收入纳税情况查询授权书
3.申报材料清单
4.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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