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例如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 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四)利用境外域名开办的“法制”“监督”类网站,以及打着“舆情工作室”“维护企业、个人形象”等旗号,提供有偿删帖、“水军”炒作服务的。
(五)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的。
(六)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材料
(一)举报人信息
(二)被举报对象相关信息: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网站、自媒体帐号、APP名称,违法和有害信息链接等。
(三)如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需提供相关录音、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或通过邮箱、信函及见面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0913-8207098
举报邮箱:3637113235@qq.com
信函或见面地址:富平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莲湖大街富平县公安局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