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7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大路口社区等2个街道、5个社区集体土地36.0293公顷,其中农用地16.7774公顷(耕地8.1669公顷、园地3.3272公顷、林地4.6012公顷、其他农用地0.6821公顷)、建设用地15.898公顷、未利用地3.3539公顷,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195公顷。以上共计37.2243公顷,拟作为洛阳市实施2017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洛北街道五女冢社区村庄用地、西至西环路、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2:东至红山街道党湾社区村庄,西至谷水立交桥规划红线,南至党湾社区耕地,北至党湾社区村庄、耕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地块1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地块2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大路口社区集体土地2.6897公顷,其中农用地0.5799公顷(耕地0.57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1公顷)、建设用地2.0965公顷、未利用地0.0133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下沟社区集体土地12.316公顷,其中农用地6.4192公顷(耕地2.0342公顷、其他农用地4.385公顷)、建设用地5.8968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枣园社区集体土地13.3928公顷,其中农用地4.0075公顷(耕地0.7675公顷、其他农用地3.24公顷)、建设用地6.0447公顷、未利用地3.3406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白湾社区集体土地5.8452公顷,其中农用地4.1586公顷(耕地3.2762公顷、其他农用地0.8824公顷)、建设用地1.6866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党湾社区集体土地1.7856公顷,其中农用地1.6122公顷(耕地1.513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9公顷)、建设用地0.1734公顷;
拟使用位于西工区的国有未利用地1.195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办事处、洛北办事处、区住建局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区信访局、区住建局、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