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聚集性活动管控办法的通知(12月25日)
各乡镇(示范区)、各单位:
结合目前疫情形势,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现将聚集性活动管控办法调整如下:
一是坚持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办、少办、小办”“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减少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庙会、年会、游园会、团拜会、茶话会、答谢会、大型群众文体活动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聚会要严格控制人数,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线下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由村(社区)或单位同意后报乡镇指挥部审批,乡镇同意后报县指挥部审批;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逐级审批后报市指挥部审批,50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逐级审批后报省指挥部审批。
二是减少“双节”期间走亲访友和聚餐活动,倡导网上视频、电话问候、短信交流、微信互动等无接触拜年方式传达节日问候和祝福,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私人聚会等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单位承办5桌以上宴会聚餐活动的,要严格做好防控工作,落实餐厅通风消毒、就餐人员扫码、现场测温和戴口罩措施。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会的,要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