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渠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12333
洛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电话 0379-652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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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百姓呼声”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对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