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针对湖南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建筑物损坏,由保险公司履行修复或赔偿义务的商业保险。
试点时间:2021年4月20日起
试点城市: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永州
按照保险责任起始时间不同,分为有等待期和无等待期两种投保方式。
有等待期的,保险责任自等待期结束之日起算,等待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等待期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无等待期的,保险责任自工程交付查验合格之日开始起算,交付查验期限为6个月。交付查验合格之前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到位。
哪些房屋问题可承保:
承保基准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