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衡山县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区域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5月28日发布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划定区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衡山县禁止燃放和销手烟花爆竹区域为:
自通告生效之日起,县城划定区域内全时间段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
东以湘江为界,南自湘江自来水厂沿紫巾路(含紫巾山森林公园)至G107运管所(两路口社区五组),
西自G107运管所至殡仪馆(含黄花新区),
北自老轮渡码头(含琵琶洲)沿二中田径场方向至衡山专汽厂区(东风社区三组),以黄花路为界(含经开区企业),延伸至原S314与衡山大道西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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