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1.8.26
2021年8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湖南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境人员:
(一)在第一入境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集中隔离的第1、4、7、10、14天开展常规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二)对返回居住地的入境入湘人员,原则上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入境期满21天,并在继续隔离开始的第二天和最后一天分别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入湘人员在完成隔离后,要继续实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须做好个人防护。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
(一)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重点人群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观察,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次密切接触者至少集中隔离7天,在第2天和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14天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且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相邻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四)持黄码限制出行。此类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有序出行,但限制出入学校、工厂、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
更新日期:2021.8.23
据上海市卫健委通报,2021年8月21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确诊病例3例,现有住院治疗本土确诊病例6例。共有5个中风险地区,分别为: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1049弄界龙花苑小区、盐朝公路798号锦江之星(东海镇店)、祝桥镇千汇路280弄千汇苑一村小区、祝桥镇千汇路1000弄祝和苑北区、松江区永丰街道仓丰路855号(有庐公寓)。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8月6日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中转),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近14天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报备并居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建议至少在入潭后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有序出行,同时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途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红码人员应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应开展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行,但不得出入学校、工厂、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8.13
据江苏省卫健委通报,7月28日至8月11日,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85例。当前,扬州市疫情处于集中暴发期,出现社区、家庭广泛传播,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截至8月12日9时,我国除港澳台外,有高风险地区21个、中风险地区199个。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有江苏扬州、湖北武汉及荆门、河南郑州、张家界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中转),与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返)潭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开展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近期请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省旅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旅程结束返回应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备,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请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举措,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障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更新日期:2021.8.13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湘潭市全力应对和处置本轮新冠肺炎疫情。截止目前,未发生本地传染和疫情外溢,并自2021年8月13日零时起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潭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凭健康码、行程卡正常有序离潭,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尚在集中或居家隔离以及其他仍在接受健康监测的人员须继续遵守健康管理要求;拟来潭返潭人员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全市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网吧、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密闭游乐场所、影剧院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可采取限流、错峰、预约等方式有序开放,但须严格落实个人及场所防护措施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其他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各类线下培训机构和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由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在城区设立的核酸检测临时方舱采样点于2021年8月13日11:00起休舱。确需核酸检测的人员可到定点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名单)进行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继续严格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的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 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防控疫情的高度警觉和高度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减低聚集风险。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核酸阳性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行程卡)转为“黄码”、“红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组)或工作单位报告。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并动员家人尽早完成疫苗接种。本通告自2021年8月13日起实施。
更新时间:2021.8.6
8月4日,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第3号)。为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见效,防止我市与株洲市疫情交叉扩散,现就我市加强人员往来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目前在潭人员近期不得前往株洲市城区,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人员和尚在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禁出市域。因特殊紧急情形确需前往株洲市城区的人员,必须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批准,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目前在株洲市城区的我市人员必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株洲市的“居家令”,在离株管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返潭;确需返潭人员,在符合株洲市第3号通告要求的基础上,须提前报告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同意。
3.7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由株洲市城区来潭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到就近核酸检测点接受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出行,暂时不宜出入公共活动场所。8月6日以后持相关证明由株洲市城区来潭的人员,应保持连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后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出行。
4.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暂时放宽对目前居住在株洲市城区职工的考勤,采取带薪休假等方式引导职工安心在株居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安排。
5.我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和公路出入口的查验管控。
6.我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两地防疫的各项要求。
本通告自8月6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更新时间:2021.8.3
8月3日0:00—23:00,湘潭市雨湖区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为我市7月30日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曾某的大儿子、8月1日报告无症状感染者谭某友的哥哥,于7月24日乘坐常德穿紫河三号游船游穿紫河。7月29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7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8月3日22时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新冠核酸检测均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观察。
7月30日—8月3日23:00,湘潭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雨湖区报告。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谭某文活动轨迹与其弟弟谭某友基本重叠,主要活动轨迹为:
7月24日 9:00从雨湖区乘私家车前往常德;20:18与家人乘坐穿紫河三号船夜游约1小时。
7月25日 15:30从常德乘私家车返回湘潭;17:00左右途经益阳南服务区加油站;18:40左右在雨湖区先锋街道鱼汤泡饭饭店就餐;20:20乘私家车回家。
7月26日 10:15乘私家车前往百年东升饺饵店就餐;11:00餐后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7月27日 9:30乘私家车前往罗兴旺口腔诊所,期间未外出;12:00乘私家车回家后未外出。
7月28日 上午未外出;14:00乘私家车前往雨湖区窑湾街道鲁班殿社区金庭小学教师公寓;19:00乘私家车离开鲁班殿社区,前往白石古莲城老百姓大药房,未下车。
7月29日上午居家隔离;19:01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请与谭某文上述活动轨迹有交叉的市民,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组)主动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更新时间:2021.8.2
8月2日0:00-13:00,湘潭市雨湖区新增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该新增确诊病例为我市30日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曾某的姑姑,于7月24日乘坐常德穿紫河三号游船游穿紫河。于7月29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2日上午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湘潭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已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治疗。
7月30日-8月2日13:00,湘潭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为雨湖区报告。
新增确诊病例曾某辉主要活动轨迹为:
7月24日,9:00从雨湖区乘私家车前往常德;20:18与家人乘坐穿紫河三号船夜游约1小时。
7月25日,15:30从常德乘私家车返回湘潭;17:00左右途经益阳南服务区加油站;18:42到达雨湖区先锋街道鱼汤泡饭饭店;18:43-18:52乘坐滴滴车(湘C880X1)到雨湖区百姓家园同康园;18:53-19:06在家;19:07-19:26自驾前往鱼汤泡饭店就餐;19:27-20:11在鱼汤泡饭就餐;20:12自驾返回雨湖区云塘街道百姓家园家中,回家后未外出。
7月26日,8:30从百姓家园步行至三桥北公交站;9:03坐公交车(综保区至万达广场,湘C13725)到河东大道电业局公交站,后进入东方名苑售楼部工作。12:00左右在单位食堂与同事围桌就午餐;15:40-15:59从河东大道电业局公交站乘坐综保线(湘C15009)到三桥北下车,上车时带口罩,下车时未戴口罩;15:59-17:40从三桥北步行至雨湖区城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新冠疫苗;17:40步行从百姓家园西门回家。
7月27日,7:00—7:10从百姓家园步行至三桥北。7:10-7:30从三桥北乘坐24路公交车(湘C06696D),双拥广场站下车后,步行到达东方名苑二期项目部。
7:53—8:10从东方名苑二期项目部乘坐滴滴车前往省建三公司总部(建筑学校对面),滴滴车牌湘CBF606。9:57左右乘坐出租车(湘CXS055)前往东方名苑二期项目部,中午在食堂围桌就餐;14:23-14:40从河东大道电业局公交站乘坐5路公交车(湘C15735)到体育中心站下车,14:47转乘10路公交车(湘C12153D)到湘潭三兴建筑施工有限公司;15:00-15:50在湘潭三兴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办理业务。15:50-16:00步行至工商银行江麓支行,16:00-16:16在工商银行江麓支行第二个人工窗口办理业务;16:16-16:22步行至雨湖区江麓步步高超市;16:22-16:33在江麓步步高超市购物;16:39-16:43在江麓广场乘坐45路(105路)湘C12097,在长途汽车站下车,16:47-16:58换乘24路公交车(湘C06621D)在华银站下车。16:58步行至百姓家园家中。
7月28日,8:42—8:50从百姓家园步行至三桥北;8:52-9:00在三桥北乘坐24路公交车(湘C06678D)在双拥广场站下车,步行至东方名苑二期项目部上班。中午在食堂就餐;17:00-17:20从河东大道电业局公交站乘坐综保线(湘C15006)到三桥北下车;17:20-17:33步行至新景小区旁绿丰农场购物;17:33步行至百姓家园家中。
7月29日,上午居家隔离,下午闭环转运至定点场所集中隔离观察。
请与曾某辉上述活动轨迹有交叉、同乘公交车或网约车的市民,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组)主动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更新时间:2021.8.2
近期,株洲市报告多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风险升级。株洲、湘潭两市相邻,人员流动密切,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紧急提醒如下:
01
非必要不外出
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株洲市(尤其是云龙示范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潭后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02
注意个人防护
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
03
做好健康监测
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4
关注健康码
持续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码、行程码,出现“红、黄码”等情形的,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05
及时接种疫苗
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更新时间:2021.7.31
7月31日0:00—22:00,湘潭市新增报告雨湖区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为湘潭市30日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曾某的儿子,于7月24日乘坐常德穿紫河三号游船游穿紫河。于7月29日在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上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7月31日16: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7月31日20:00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目前在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7月30日—31日22:00,湘潭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为雨湖区报告。
7月24日—28日谭某友活动轨迹与病例曾某(谭某友母亲)基本重叠。经补充调查,主要活动轨迹为:
7月24日,9:00从雨湖区乘私家车前往常德;20:18与家人乘坐穿紫河三号船夜游约1小时。
7月25日,15:30从常德乘私家车返回湘潭;17:00左右途经益阳南服务区加油站;18:40左右在雨湖区先锋街道鱼汤泡饭饭店就餐;20:20乘私家车回家。
7月26日,10:15乘私家车前往百年东升饺饵店就餐;11:00餐后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7月27日,10:00乘私家车前往金庭学校旁的面面嗦粉店就餐;10:31乘私家车到天虹商城停车场,随后前往天虹超市购物;11:16前往天虹商场养天和大药房福星中路店;11:29乘私家车离开天虹商城地下车库;回家后未外出。
7月28日,上午未外出;14:00乘私家车前往雨湖区窑湾街道鲁班殿社区金庭小学教师公寓;19:00乘私家车离开鲁班殿社区,前往白石古莲城老百姓大药房,未下车。
7月29日,上午接到隔离通知后居家未外出;19:01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谭某友上述活动轨迹有交叉的市民,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组)主动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更新时间:2021.7.30
7月30日,湘潭市雨湖区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初步判断为四川省确诊病例的关联者。疫情发生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7月29日,接常德市协查函,我市共有7名人员(雨湖区5名、岳塘区2名),为四川省成都市7月27日公布的3名确诊病例、常德市7月28日公布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长沙市7月29日公布的1例确诊病例、株洲市7月29日公布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上述人员在常德市武陵区大小河街同乘穿紫河3号船游河。目前曾某已在市中心医院公卫中心接受隔离治疗,涉游船6名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市已第一时间全面开展流调溯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社区管控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已追踪曾某密切接触者55人,并对曾某居住及涉及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终末消毒。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管控,动态发布疫情调查及处置情况。
曾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 17:30从常德自驾返回湘潭,途径益阳服务区加油站,18:30雨湖区先锋街道鱼汤泡饭饭店,20:00回家,21:00雨湖区杨家湾公安小区芙蓉兴盛超市。
7月26日 9:30 自驾前往雨湖区罗兴旺口腔诊所、10:00雨湖区金庭学校旁面面嗦粉店,10:30-11:30岳塘区天虹超市二楼,12:00前往雨湖区罗兴旺口腔诊所,下午在家。
7月27日 9:00雨湖区杨家湾公安小区口味浓粉店,9:15附近老百姓药店。下午在家。
7月28日 15:30盘龙山庄国际会议厅,17:30盘龙山庄自助餐厅,19:00雨湖区白石古莲城老百姓大药房,后回家。
7月29日 居家隔离,后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公卫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共湘潭市委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7月25日至7月29日期间与曾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持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更新时间:2021.7.30
近期,南京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安徽、广东、四川、辽宁等省份出现关联感染者,少数感染者在我省有活动轨迹。7月28日常德武陵区报告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7月29日长沙宁乡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者,初步判断为四川省确诊病例关联者;7月29日张家界市报告出现1例本土病例。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和场所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疫情风险地区来潭人员主动报备
(一)7月22日在张家界魅力湘西剧场观看第一场(18:00-19:00)《魅力湘西》的所有观众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疾控机构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
(二)7月17日以来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人员(含出差、旅游)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尽快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
(三)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旅居史(或乘坐航班经停史)还未向社区报备的人员;7月17日以来有常德市武陵区、湘西州凤凰县、宁乡市旅居史(含出差、旅游等)人员;请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疾控机构开展调查,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02
密切关注国内新冠疫情动态
如发现与已报告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或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03
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变化
个人健康码一旦出现“红”或“黄”码情况,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4
及早主动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疫苗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18岁以上且无医学禁忌症者应及早、就近、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15-17岁人员从8月份开始,由其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05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非必要不出省,近期不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出差或旅游,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06
重点公共场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接种记录
全市范围内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交通站点、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医疗机构、学校、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全面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村)或疾控机构。
07
强化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管控
各级各单位近期尽量不举办大型活动和会议,必要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大家持续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更新时间:2021.7.28
根据相关疫情通报,国内已有多地报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我省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常德市武陵区等地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一、7月17日以来从张家界市来(返)潭,7月23日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常德市武陵区来(返)潭人员,尤其是与各地已公布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叉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属地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黄码”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如非必要,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行或出差。
五、疫情尚未结束,需持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就近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对拒不报备、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随意传播涉疫信息、妨碍疫情防控等情形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1.7.21
据江苏卫健委21日消息,20日0时至21日8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机场人员每周例行筛查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湘潭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对疫情持续保持关注。2021年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尤其是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旅居史的人员,或与已公布的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南京市旅行或出差。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潭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返潭后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疫情尚未结束,需持续保持预警。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请加快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建立免疫屏障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及早就近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对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各级各单位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并劝导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尽快主动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更新时间:2021.5.31
01
凡2021年5月7日(含7日)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来湘人员,或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持有七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通行;若不能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的,请主动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有序通行。
02
即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健康码为红码的来湘人员,请配合落实14天(自入湘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隔离开始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03
近期我省居民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应主动配合我省各市州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04
请广大群众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室内公共场所活动、进入医疗机构时),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05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6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07
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湘潭市24小时公共卫生热线电话
湘潭市疾控中心
951200731-58389512
湘潭县疾控中心
0731-52811120
湘乡市疾控中心
0731-56825170
韶山市疾控中心
0731-55682076
雨湖区疾控中心
0731-58205995
15292260120
岳塘区疾控中心
0731-55571342
1897522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