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南平群众可以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吗?

社会热点2022-10-05 06:34:06未知

清明期间,南平群众可以进行现场祭扫活动吗?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避免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引发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66号)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全市骨灰楼堂、塔(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楼堂)等高度集中的场所暂停开放服务,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所在服务机构可代为公益祭扫。

  二、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公墓(陵园)祭扫方案, 做到既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又扎密扎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即日起,暂停南平市卧龙山公墓、天湖园陵园群众现场祭扫由南平市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免费代为清扫和献花,并在清明节当日代为举办祭扫仪式。

  三、各县(市、区)要落实散葬坟墓祭扫管控措施、责任, 确保疫情安全和防火安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严禁市民在任何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四、各县(市、区)要发挥联防联控作用,通过报纸、电视、 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延期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五、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在外经商、务工等的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对通往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祭扫的路段要实行人员和车辆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管理且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清明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人员假日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市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现场祭扫活动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平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599-8060655

  南平市殡仪馆,联系电话:0599-8725861

  南平市卧龙山公墓,联系电话:0599-8721690

  南平市天湖园陵园,联系电话:0599-832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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