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坊
说好的房子出租给一家五口,结果发现住进来一群陌生人?自己家还被“爆改”一通……
最近,上海市民吴女士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无奈在自己的出租房大门上张贴了一封律师函。
租出去的房子莫名被“群租”摆了十张高低床……
今年5月下旬,她将自己位于虹口区华星公寓6号楼的房屋,通过一家名为美凯龙爱家的中介公司,租给了一位姓吕的租客。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租客将房屋转租,或用于群租。
图为吴女士同吕先生签的合同截图
当时,吕先生表示,租下房子是一家三代五口人居住,但自己是外来打工人员,家庭情况较为困难,希望延迟到6月1日前,支付部分房租及押金。
可直到端午,吴女士都未收到房租,于是便决定上门查看,结果看到了令她震惊的一幕——房间已被改得面目全非,原先屋内的部分家具不知所踪,如今摆放了10张高低床,涉嫌群租。面对这种情况,吴女士感到十分愤怒。
吴女士上门后发现房子里摆了十张高低床
吴女士立即报警,在警方的协助下她了解到,居住在她屋子里的人,是虹口某大型商场的安保人员。他们说,这里是公司为他们租下的员工宿舍。吴女士这才明白,自己的房屋已被二房东转租。
吴女士:他们在公安局说,是龙之梦的安保队,他们是通过国佑地产介绍的这套房子,作为员工宿舍居住。我们合同上约定,一个是居家(使用),然后是不能转租,第三点是不能群租,如果违反其中一条就作为违约,所以情况和合同完全不符合。
这样的情况除了吴女士不能接受, 大量员工出入楼内,一下子也打乱了邻居们的生活。
居民 颜阿姨:5月28号我到他们房间去看了,一共有10张高低床,我去数的。进来的生面孔我们都不认识的,我看到他们自行车、电瓶车推进去,一包包的东西(拿进去)。一会儿讲话声音很响很响,有的时候里面住的人还要吵架。6月5日这天早上,里面的人按了我家3次门铃,让我们帮他开门。
而在调查的过程中,房东吴女士了解到,竟然还有三房东存在!
一份肖某和周某签订的居间合同显示,出租地址就是吴女士的家,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为1年,自今年6月1日起。租户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几名租客合伙租的。
租客 周先生:我就是在附近上班的,大家集资,我签名,大家合伙租房子,减少费用,但现在我们租金付了,大房东不让住,要么是把押金钱退给我们,我们不住也行。
周先生称房子是自己和几名租客合伙租的
这一层层的转租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吴女士也懵了,但显然这一系列行为已经违反了原来的合同,于是吕女士选择第二次报警。
小区居民也希望相关部门和物业能够尽快介入处理,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但似乎并不顺利。
城管现场查看后不能认定群租?
6月26日(周三)一早,记者与属地安监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居委人员一起进入了这套出租房。104平方米的三房一厅内,共搭有10张高低床,当时,有6名人员正在屋子里。两名居住人员证实,这里是公司给他们租的员工宿舍。
两名居住人员证实,这里是公司给他们租的员工宿舍
然而,在是否涉嫌群租的问题上,属地城管表示,他们此前其实已经与二房东和国佑地产进行过约谈,并已对此事立案。但每次现场查看,都无法认定群租。
姚建刚 广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三室一厅,每个房间不能超过2人,每个人的居住面积不能(少于)5平方米,当时我们和属地居委来,当时这里住了6个人,就不属于群租。现在是有多余的床铺,有摆放物品,但也没有涉嫌群租。
城管表示房屋并没有涉嫌群租
凌勤 同煌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我们是5月28号接到居民投诉,实地查房是8位(居住人员),实际上登记在实有人口库里也是8位。
然而一段6月25日的拍摄画面显示,租客在客厅里摆放了高低床,一共有4床被褥,显然有4个人的生活痕迹,超出了每个房间不能超过2人的规定。
图为视频截图
单独的一个房间内,也能看到不止2床被褥;
一个房间内能看到不止2床被褥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单位集体宿舍不允许设立在小区内。
杨邹华 普陀区政协委员、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根据我们房管局135号文,其中第一点就约定了如果集体宿舍设立在居民小区中,应当要认定为群租来进行整治。
二房东态度强硬
最终答应先拆掉高低床
就在26日下午,房东吴女士委托她的弟弟,来到街道签署了综合整治承诺书,申请对该房屋进行综合整治。
然而在整治前的沟通中,二房东吕先生却表现得十分强硬,拒绝配合整治。
城管已将高低床拆除
二房东 吕先生:哪里群租了?才6个7个人,城管你不要管我有几个床,我们就按照实际居住人口来就行了。
经过属地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普法告知,昨天(6月27日)下午,二房东同意先拆除高低床。属地广中路街道表示,将对该处出租屋进行动态监管和持续关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