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 海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点

社会热点2022-10-07 22:55:55未知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 海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点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

  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公告》:

  主城区范围:海天路以北(含海天路)—龙山街以东(含龙山街)—海园路以南(含海园路)—东凤大道以西(含东凤大道)。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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