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26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22元;
铜山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20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地区20元。
拓展内容: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