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关于恢复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公告

社会热点2022-10-08 17:35:35佚名

大庆关于恢复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公告

  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8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广大市民驾驶人考试业务及满分、审验现场学习考试业务的实际需求,交警支队自2021年11月23日起恢复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及满分、审验现场学习考试业务。广大考生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预约11月23日后的考试场次。需要参加两个教育现场学习的人员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提交预约申请,并按预约时间参加现场班学习。

  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当天考试预约凭证,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中高风险地区返庆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测温、不出示行程码、龙江健康码及无预约凭证、无身份证的人员拒绝入场,并取消当日考试资格。对冒用他人手机,隐瞒行程参加考试的考生,视情节依据传染病防疫法追究责任。

  参加满分、审验现场学习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办公区域前戴口罩,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有序进入办公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庆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测温、不出示行程码、龙江健康码及无预约凭证、无身份证的人员拒绝入场。

  特此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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