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委办、宜昌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宜办发〔2020〕6 号)、宜昌市社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区社区网格优化调整方案和网格员招录指导意见的通知》(宜社工委发〔2020〕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