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为何不能办理“商转公”?
1、开办“商转公”是为了解决部分历史问题。2016年宜昌全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101.72%,城区个贷率132.42%,远超住建部规定的85%的警戒线,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按照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省住建厅要求,为防范金融风险,采取了系列措施,其中,包含贷款轮候制度。同时,由于当时宜昌房地产市场火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与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合作,拒绝购房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虽然当时宜昌公积金中心进行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专项治理,但仍存在部分购房客户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选择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这部分客户由于是在宜昌房地产市场房价处于高位运行时购房,加之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利率较高,一直对“商转公”贷款有强烈诉求,现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其目的更多是为了减轻这部分购房客户的还贷压力,使当时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由于客观原因选择商业贷款的客户能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惠利。
2、对于二手房来说,由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拒绝合作等因素,客户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当时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尽管当时实行轮候措施,也是优先保障二手房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