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保障,保障方式更灵活
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物配租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常态化受理申请。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放弃实物配租享受租赁补贴。
二、信用约束,管理措施更高效
将公租房保障家庭和整体配租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设立公租房保障家庭失信行为、整体配租企业失信行为共20条。引导公租房保障对象遵规守信,让失信对象由“不怕失信”向“不愿失信”转变。同时,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守信对象减免租金和物业费。
三、区分层级,职责边界更清晰
市住建部门是城区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依职责协同做好公租房相关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住房保障工作负主体责任。
街办、社区按属地原则负责公租房所在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配合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和公租房运营管理。
四、退出管理,实施主体更明确
公租房着重解决保障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其管理遵循“超标退出,循环使用,规范管理”原则。
承租公租房后取得房产、长期拖欠租金、没有提出续租申请或提出续租申请但审核不符合资格的由公租房所有权人腾退,其他情形由公租房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