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民利民,制度设计更温暖
1、对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视为无历史房产,不影响申请公租房保障。
2、对承租人因大病等无力缴纳租金的,增加租金减免条款。
二、属地管理,公共服务更及时
1、将公租房便民服务端口设在社区,将公租房小区管理融入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公租房承租人享有与购买产权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2、明确保障对象按现居住地实行属地管理,原审批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除原审批资格相关问题由原审批地负责外,其他事项均由现居住地负责办理。
三、固化机制,议事协调更顺畅
市直相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及公租房所有权人、运营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