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家电消费券
发放对象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在威海市报名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实名制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发放标准
1、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家电销售实体店及纳入监测范围的网上店铺,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
2、对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对在荣成市、乳山市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