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2024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落款时间须为2024年3月22日-3月27日之间。
3、《2024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个页面上)。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提供该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注意: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6、师范专业证明材料(岗位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以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注明“师范类”字样、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的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均无法界定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中《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全页复印件(加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且能证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均为必修或考试科目。
7、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8、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样式见附件2)。其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聘的,需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中注明“某某系本单位编外(或无编)人员”。
报名时已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交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属企业的,须提交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根据拟就业单位的性质办理。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县教体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9、东平户籍或东平生源证明材料。两个证明材料只提交其中一项即可。具体要求如下:
(1)东平户籍证明材料。按东平户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首页、索引页、本人的登记页。东平户籍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
(2)东平生源证明材料。按东平生源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东平的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等。
10、按“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2022、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须提交毕业后未以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11、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