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句容市,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户籍在我市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乡镇学校按原有施教区招生,有施教区变动的乡镇需经当地政府(街道、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城区学校施教区由市教育局在生源结构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并制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工作。
三、招生程序
(1)编制招生名册。市教育局于5月底前完成全市幼儿园、小学毕业生的信息初审,按入学对象的户籍和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己完整产权的房屋)为原则分校编制招生名册。
(2)领取“入学登记联系函”。适龄儿童少年在毕业离校(园)前领取“入学登记联系函”,明确入学学校。
(3)发放入学通知书。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入学登记联系函”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接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实行网上报名并由招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上述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所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报名入学的相关证件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