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流程
1、参保信息有误或发生了变化,参保单位或失业人员可向社保局申请更正。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即时办理,不属当场办理的业务出具《受理回执》,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单位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原发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2、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同意变更的,办理相关的变更业务;不同意变更的,表格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