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已公布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0月13日以后甘肃省嘉峪关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来金返金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与所在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单位、住宿宾馆联系报告,不要外出,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如在当地管控期间仍跨省域流动的,到达浙江将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乡镇)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到达浙江将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即到达目的地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检测阴性者,实施14天日常健康检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