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项目开盘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选房必须严格按照摇号排序的结果依序进行。
公证机构负责确定公证摇号时间及地点,并在公开发布信息后,组织实施摇号。具体摇号流程如下:
第一轮摇号:摇出“无房家庭”购房优先入围名单,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第一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普通购房户共同参与摇号,摇出剩余房源购房户的入围名单,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购房户轮候顺序号。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购房户共同参与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