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部分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同时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
一、泰安中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分区贮存,不实行专柜销售,不实行专人销售。
二、泰安市泰山区绍胜海鲜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
三、泰安市泰山区老程海参店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四、泰安市泰山区晓凤水产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索证索票。
五、泰安市优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分区贮存,不实行专柜销售,不实行专人销售,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六、新泰市宏源冠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冻带趾猪脚,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七、新泰市亿甲食品销售中心销售进口牛前腿骨、牛腰椎骨、牛后腿骨、猪六分体等冷链食品,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八、泰安正坤置业有限公司金盛大酒店采购进口冻巴沙鱼未落实报备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九、泰安市徂汶景区化马湾乡荣国蔬菜店销售进口“冻煮北方长额头虾”未落实报备制度,未落实“三专”管理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