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清明祭扫公告
一、各类祭扫场所要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按照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祭扫需求,不引起人员大量聚集的原则,实行错时错峰、从简祭扫。
二、殡仪馆内骨灰楼堂和公墓实行分日期分时段预约祭扫。25日起,市民可登录“永春白事通”、“永春县天景陵园”微信公众号,对安葬(放)在殡仪馆、天景陵园内的逝者亲人进行预约祭扫,错峰出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轻车简从,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和道路堵塞。殡仪馆内骨灰楼堂和公墓要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三、镇级骨灰堂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根据场所承载量,实行分片区分角落、分日期分时段祭扫。
四、零散坟墓及历史埋葬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设立防火检查点,加强祭祀火源管控。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县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得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祭祀用火。
五、群众在祭扫时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火种、香烛、金纸、烟花、鞭炮进入各类场所,不得取出骨灰祭奠,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骨灰“二重葬”及违规新建、翻修硬化坟墓。
六、提倡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形式表达对先祖的缅怀之情,现场祭扫提倡以敬献鲜花的方式从简祭扫。
七、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