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孟津区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洛政通〔2024〕18号
为保障2024年元宵节期间有关表演顺利举办,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临时增加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空域
(一)2024年2月21日19时起至2024年2月21日24时,孟津区境内王城大道以东、朝阳大道以西、会盟大道以南、瀍源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垂直范围。
(二)2024年2月22日19时起至2024年2月22日24时,孟津区境内定鼎大道以东、208国道以西、中原路以南、S317(会小线)以北合围区域的垂直范围。
二、管制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飞行。
四、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相关责任主体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