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20日) 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