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法定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的法定假期天数:
重要提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假或看护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如顺产的,法定假期为98天,奖励假为80天,合计178天,其中法定假期的98天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