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3年11月28日发行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一枚。现将河南省京剧币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银行
河南省京剧币的发行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共同承担。
二、发行数量
河南省各市京剧币发行数量如下: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分别公告河南省内承办网点及各网点分配数量。
三、预约兑换安排
河南省京剧币采取线上方式预约。预约期为2023年11月22日22时至11月23日24时,核实期为11月26日至27日,兑换期为11月28日至12月4日。
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银行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和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如公众对其预约记录存在异议,可在核实期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查询地址如下:
四、余量兑换安排
京剧币预约兑换期结束后仍有剩余的,承办银行开展京剧币余量兑换。余量兑换网点与承办银行预约兑换网点一致,网点预约兑换剩余数量即为该网点余量兑换数量。
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方式,先到先得,兑完为止。余量兑换期分两阶段:第一阶段为公众个人兑换期,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7日;第二阶段为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0日。并行期内,若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同时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
五、兑换限额
(一)预约兑换和余量兑换期个人兑换时,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每人最多可代5人办理兑换。
(二)余量兑换期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承办银行网点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兑换。
六、证件要求
(一)预约兑换和余量兑换期个人兑换时,公众个人兑换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代他人领取,需同时持有被代领人和代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可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余量兑换期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承办银行网点留存。
七、咨询投诉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95566
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95599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95577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95511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0371-6678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