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开放时间:2024年9月1日
结业要求:
7门课程须获得10个认定学时,其中“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须获得2个认定学时、“学科教学能力提升”须获得3个认定学时、其他课程每门课须获得1个认定学时,完成相应学时,并经学校管理员审核认证通过的教师,可获取电子学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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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后如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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