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县所属的市:三明市。
2、沙县,古名沙阳,简称虬。东晋义熙中设沙村县,属建安郡,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建州。永徽六年(655年)之前时设时废。历属建州、剑州、南剑州、南剑路、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1983年始隶属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闽江支流沙溪下游,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历史上中原南迁移民的著名客家历史文化之乡。自西晋始,五胡乱华,永嘉之难,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南迁,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
3、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萝卜岩楠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保护区。沙县小吃名闻遐迩。名胜古迹有开县始祖灵卫侯祠堂、唐代兴国寺、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祠堂、明起义首领邓茂七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依山凿刻石卧佛定光佛。2017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