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例如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其他互联网违法犯罪线索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或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913-6868596
微 信 号:CCWA110
举报邮箱:9970607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