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关于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社会热点2024-07-10 00:15:03佚名

禹州市关于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低碳、便捷出行工具,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多,一些电动车驾乘人员的违法行为也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区、农村道路。

  三、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5日起常态化整治。

  四、整治措施

  1、查处:通过路面查处,对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安装电动车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警告。

  2、曝光: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安装电动车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收集现场查处照片,定期通过“禹州公安交警”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

  3、志愿服务:对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安装电动车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骑乘人员,将组织在路口志愿执勤,配合交警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其他要求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内部员工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

  2.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3.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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