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殡葬基本服务。
殡葬基本服务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馆内抬尸)、存放(含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等4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殡仪馆内转接服务属标准化作业内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重要延伸服务。
殡葬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等,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3.丧葬用品。
丧葬用品是指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根据丧属需求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物品,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4.安葬(放)设施的墓(格)位价格及其管理维护费。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仅限于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行政审部门批准,保障本辖区居民使用的安葬(放)设施,其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安葬(放)设施墓(格)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单位可以收取维护管理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5.其他延伸服务。
逝者亲属提出的合法合规的个性化殡葬服务延伸项目,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