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0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于2023年4月22日开始。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区直)职位的,面试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在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在抽签环节前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4.考生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