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内容:
“一户多人口”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即第一档电量为0-28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281-45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51千瓦时及以上。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现行电价标准: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电量电价维持现行电价;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阶梯电价按年累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