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问题:
对具体补贴时段为2023年8月及以后月份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须符合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条件。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执行。
对2023年7月底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
对2023年7月底前符合12号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规定但未享受的人员,可按照12号文规定享受至2023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