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来(返)达要求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海南省万宁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和平区、滨海新区、红桥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省内其他市(州)来(返)达要求
1、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眉山市旅居史的来(返)达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内江市、遂宁市旅居史的来(返)达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查验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和乘坐铁路、公路、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入返达人员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上述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以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