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步骤
第一步:优待证申请前,申请人应先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省份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优待证。
申领对象
(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生前承担供养义务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