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第一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待遇2024年
一、福利待遇
(一)基本待遇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达州市三甲综合医院标准执行。
(二)激励政策
引进人员按照《关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实施人才新政十条措施》《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达州市公立医院人才高地的十条措施》规定享受安家补助、岗位激励等激励政策。
(三)其他政策
引进人才按照《达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正高级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1967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在达州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或达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不满三年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