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公积金购房最新政策有哪些2024年?
据2024年2月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财政局、动迁办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优惠政策的意见》发布: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单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淮海经济区十一城市(徐州、连云港、宿迁、菏泽、济宁、临沂、枣庄、商丘、淮北、宿州、蚌埠)缴存职工,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户籍地为徐州),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无差别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支持“租购并举”,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夫妻双方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9600元提高至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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