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明星企业老板涉非法集资被判刑,当地国企兜底投资人损失

社会热点2024-01-27 07:21:50佚名

山东一明星企业老板涉非法集资被判刑,当地国企兜底投资人损失


图为海德尔新大楼(技术研发中心大楼)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

2023年的最后一天,山东烟台市的多名非法集资案受害人收到一笔回款。至此,他们出借给爆雷融资机构的钱款,已经回来了近半。为他们兜底还款的,是当地的一家国有企业。

这起爆雷案所涉的企业,是一家曾经的新三板上市企业。其在获得亚洲开发银行1亿元贷款后,因无力偿还而走上非法集资之路。澎湃新闻获悉,涉事企业实控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目前,当事人急于处置其新建大楼以偿还债务。


图为海德尔节能技术股份公司资料图,该公司曾是烟台蓬莱地区的明星企业

亚行的1亿元低息贷款

2016年5月,山东烟台蓬莱市发布了《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中”,纲要提到了一家叫“海德尔节能”的企业。该企业的节能技术被认为是优质项目、新的经济增长点。

山东海德尔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尔)是当时烟台蓬莱地区的明星企业。该企业由冯元士在2003年创办,主营海水锅炉,因产品节能无烟环保,在海水养殖领域有较大市场。

2015年8月,海德尔成为山东省蓬莱市首家挂牌新三板的上市公司,并获得7600万元融资。牛市时,该公司市值一度高达14.5亿,2016年半年报营业收入4886.27万元,净利润2729.74万元。

也是2015年,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动,海德尔获得了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提供的1600万美元低息贷款用于“节能减排”。据公开资料,亚行成立于1966年11月24日,中国于1986年3月加入亚行,亚行对发展中成员的援助主要采取四种形式:贷款、股本投资、技术援助、联合融资相担保。为实现“没有贫困的亚太地区”这一终极目标,亚行支持其成员国在基础设施、能源、环保、教育和卫生等领域发展。

海德尔获得的该项目采用金融中间转贷模式,山东省财政厅与下级债务人烟台市人民政府、蓬莱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代表(烟台市财政局)共同授权光大济南分行与海德尔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并由光大济南分行负责贷款发放、收取本息费、财务及财务管理、对贷款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事务。贷款转贷期限为6年,含宽限期2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085%。

2015年9月6日和12月10日,海德尔公司两次与光大济南分行签订合同,获得人民币45134440元和57295280元的贷款(合计约1.02亿元)。合同签订日,光大济南分行即向海德尔公司发放了贷款。

获得大额融资的海德尔进入发展快车道。

2016年底,海德尔新大楼(即科研楼)建设封顶。按冯元士本人在上诉状中的说法,该技术研发大楼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共17层,2018年完工,2020年完成外装修,成本投入1亿多元。

意气风发的冯元士,在2018年1月甚至斥资近300万元投资了一部蓬莱市委有关部门参与出品的院线青春喜剧电影《皮皮虾总裁》,在开机仪式上,冯元士与蓬莱市政府领导共同贺词。不过,该电影拍摄完后没有上映。

冯元士没想到,拿到亚行的贷款,不是企业腾飞的开始,而是他身陷囹圄的起因。


图为冯元士生活照,他在2003年创办了海德尔

身陷非法集资

据一位海德尔的股东介绍,2018年,下游客户宁夏易捷庄园枸杞有限公司3000余万元烘干设备无法回款,使得海德尔资金出现紧张,导致年底无法履行亚行的分期还款。

2019年1月11日,为亚行贷款做担保方的蓬莱市财政局,将海德尔和冯元士夫妇诉至法院。


海德尔因无法按时归还亚行贷款被区财政局催收,图为催收通知书

据烟台中院调解书,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德尔需要偿还本金、逾期罚息及违约金共约1.04亿元。双方达成调解,2019年3月31日前,海德尔偿还区财政局逾期贷款本金人民币2552万元。

上述股东介绍,这起诉讼让冯元士为了融资而慌不择路,其违规进行的非法集资越发不可收拾。

据蓬莱区(2020年6月蓬莱市、长岛县撤销,合并设立烟台市蓬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冯元士利用其控制的蓬莱惠普助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普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法院查明,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冯元士利用其实际控制的顺和、盈顺、丰沛三公司及亲友王守全个人账户,采取虚立名目、隐瞒真相的手段,陆续通过惠普公司宣传、融资。经审计,上述公司和个人共计融资1.7亿余元,仍有7748万元未能兑付。融资款项均由冯元士决定使用,大部分用于惠普公司平台融资企业返本付息,支付员工工资和日常支出,以及海德尔还款和支付工程款等。

判决书并未列明,冯元士通过惠普平台吸收了多少资金用于归还海德尔亚行贷款。

但证据显示,顺和、盈顺、丰沛并未实际经营,不过是冯元士融资的空壳公司,而审计报告还证实,海德尔公司偿还亚行贷款本金、利息、支付山东达润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等占用顺和、盈顺、丰沛三公司及王守全集资款。

冯元士的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材料称,通过专项审计报告,这些年来惠普公司近8000万元非法集资款流向海德尔公司。

冯元士的家属则表示,冯元士还曾以山东蔚阳集团名义在惠普平台融资了近1600万元借给海德尔。刑事判决书证实,蔚阳集团出具说明和客户首付款入账通知证实,2020年1月1日至8月5日,其公司通过惠普公司平台融资。

冯元士一直辩解自己并无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惠普公司成立于2016年,2017年1月1日取得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虽有融资资质,但法院认为,惠普公司经营期间宣传、承诺、或变相承诺保本付息,隐瞒真相,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此外,法院还认定惠普公司和冯元士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2020年1月1日至8月5日,在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未取得延期许可情况下,继续进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7亿余元。

蓬莱区法院一审认定冯元士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合并执行十六年,并处罚金90万元。2023年10月27日,烟台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图为冯元士与高校就硒片研发项目签约

轮候查封与执行异议

“为了偿还亚行的贷款,他从老百姓那里以年息10%甚至更高利息融资,‘以新换旧’不断滚动资金,加上2020年疫情对企业的冲击,最后就扛不住了。”上述海德尔股东介绍。

不过,通过惠普平台借贷的企业不只是海德尔,还有蓬莱文成集团等企业。平台爆雷后,2020年8月、10月,文成集团向投资人发出还款承诺书。2019年冯元士也曾作出系列动作,紧急处置掉海德尔所持有的北京SOHO两套商业写字间,向投资人还款近1000万元,同时,他请求政府配合给海德尔新大楼(技术研发中心)完成补证手续,以做好出售重组抑或银行融资准备。

但这一步棋尚未走完,2020年12月1日,冯元士被公安局拘留。海德尔公司则于2022年4月被证监会勒令退市。

“在惠普平台投资的老百姓也知道,冯元士与他们、财政局之间是个三角债务关系,他们多次去找政府金融办上访。”冯元士的亲属介绍。


海德尔新大楼被查封,图为当时法院的公告

冯元士被抓后,海德尔公司的主要资产、投资1个多亿、尚未完全建好的17层海德尔新大楼,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2020年11月13日,蔚阳集团起诉海德尔民事纠纷,首先申请了查封该大楼。此后,亚洲银行贷款民案和冯元士非法集资刑案的相关主体,也申请查封海德尔新大楼。

2021年2月28日,基于海德尔借款本息、违约金7236.3万元,蓬莱区政府(蓬莱市2020年撤市设区)和财政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烟台中院查封了海德尔大楼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2021年9月8日,烟台中院又中止了对该大楼的执行。原因是,区政府和财政局请求法院延期执行本案,基于惠普公司涉刑,“考虑到冯元士系海德尔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时不宜对本案查封的海德尔公司土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2021年12月21日,基于冯元士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也将海德尔大楼予以查封。据2023年9月25日查询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显示,刑案对该大楼的查封为轮候查封。不过烟台中院的一份裁定显示,据2022年6月14日查询的信息,财政局起诉的民案对该大楼的查封为轮候查封。

轮候查封,是一种“再查封制度”,系对已被采取查封措施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首封单位进行记载,待正式查封依法解除后,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并产生查封效力的制度。

2021年12月30日,烟台中院又以申请执行人至今未申请恢复执行为由,终结对海德尔大楼的执行。

对此,海德尔公司多次提出执行异议。他们认为,海德尔公司还在正常经营中,并没有涉嫌刑事犯罪,法院通过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裁定,使海德尔大楼陷于虽已查封却无法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更无法将剩余财产对另案的众多投资人进行偿还的僵局。同时,海德尔的利息损失和财产损失将继续增多,严重损害了该公司和另案众多投资人的利益。

海德尔认为,海德尔新大楼可以从海德尔资产中明确剥离出来并特定化,非法集资案被害人可以获得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对此执行异议,蓬莱区政府答辩称,蓬莱区法院因刑事案件将执行标的查封,“已形成程序上刑民交叉。现非法集资案件仍在审理中,其中涉及众多群众利益,而且涉案金额较大。”

区政府认为,“按照执行标的的预评估金额根本无法全额偿付群众的刑事退赔和答辩人的民事债务,不排除存在执行过程中群众的刑事退赔优先于答辩人民事债务的可能。”同时,“因执行标的存在刑事查封势必导致民事执行程序的评估、拍卖无法实现。”遂希望维持法院的终结执行裁定。

国企收购债权并兜底非法集资债务

在上述执行异议答辩中,蓬莱区政府还强调,“目前,我区对惠普助贷一案特别是海德尔债务纠纷的处置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若此时进行执行程序,将影响整个案件的推进”。

在海德尔方面向山东高院申请复议,迫切希望拍卖、处置海德尔新大楼时,蓬莱区政府也明确了对惠普平台爆雷的处理。

一家叫振蓬农业的国有企业,充当了冯元士、区政府、投资人三角债务关系的联络人。

振蓬农业全名烟台市蓬莱区振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烟台市蓬莱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企业。


蓬莱区政府和财政局将债权转让给振蓬农业公司,图为债券转让通知书

2022年12月,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烟台市蓬莱区财政局与振蓬农业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对海德尔及冯元士夫妇的债权转让给振蓬农业。2023年3月13日,烟台市政府、财政局、振蓬公司共同在《山东法制报》上向债权人发布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3年5月23日,烟台中院裁定,此前海德尔亚行贷款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振蓬农业。


振蓬农业与惠普助贷平台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

与此同时,振蓬农业与惠普平台的投资人也签订了借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投资人在惠普助贷平台产生的债权转让给振蓬农业,振蓬农业分7期对投资人的本金进行兑付。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投资人债权转让协议显示,一位2018年在惠普平台出借了10万元的投资人,由振蓬公司承诺在2023年1月20日前兑付10%的资金,往后6期每期兑付15%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偿清。

2024年1月17日,惠普平台的多名投资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在惠普平台的投资本金已经回来了40%。此前,他们认为政府对惠普平台监管不力,其融资资质到期政府未及时叫停导致他们受骗,不过,对于现在这个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图为债权转让协议书截图

当地知情人士称,2022年12月20日左右,振蓬农业开始与投资者签订协议承接债权。2022年12月30日,振蓬农业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允许烟台市蓬莱区城投公司将振蓬公司的债权资产在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2023年1月,蓬莱区城投公司曾发布信息将2.2亿应收账款作为资产包进行拍卖。

海德尔方面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导致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增加。“尽快推进海德尔新大楼的评估、拍卖,将查封的价值1.2亿的大楼执行给非法集资案的受害人,剩余偿还其他民事债务,才是更妥的处置方式。”海德尔向法院递交材料称。

目前,海德尔公司仍在申请执行异议。他们认为,查封的海德尔大楼已基本完工,待消防工程完工后,便可申领不动产权证书,从而变卖偿债。海德尔仅是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它愿意配合变卖在建工程偿债,并无恶意逃避债务之意。本案的执行程序陷入“查封而不拍卖,过期而不明确,债务无法偿还,利息不断叠加”的恶性循环。

据烟台中院裁定书,2023年6月15日,根据振蓬农业的申请,烟台中院已经恢复对海德尔新大楼的执行,并裁定由蓬莱区法院执行。

此前蓬莱区政府答辩提到,“因其实际控制人冯元士被羁押,该工程处于长期停工状态。目前楼内装修、各项安装、建设配套手续、院内路面硬化均未完成。其实际价值远低于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市值1.2亿以上。”

截至今年1月下旬,该新大楼仍处于查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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