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农村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答:南宫市农村不可以放烟花爆竹,南宫市全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在南宫市全域范围内,不论城区和农村,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宫市公安局:110
南宫市应急管理局:5058365
南宫市城管局:12319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