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
2、采用一枪发令的起跑形式。
3、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大布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4、根据报名人数,按赛事要求分枪统一出发,凡出现抢跑、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净成绩记取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6、赛事为参赛者提供存衣服务。参赛者必须使用组委会发放的存衣袋,并在存衣袋上插入/贴上与本人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8:00前存在起点相应的指定地方,赛后凭大号码布于11:30前到终点存衣区相应区域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过时,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7、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有效证件、手机、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碎品、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8、饮水站、补给站设置在老洪港湿地公园西大门内侧(提供水、功能运动饮料、水果)。参赛者不得随意丢弃任何纸杯、瓶罐、果皮和包装袋等垃圾,请将其分类后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内或交给周边的组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
9、关门时间:上午11点30分前,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
10、裁判员选派在市体育局竞赛部门的指导下,由南通市马拉松运动协会选派有裁判证书的裁判员担任本次裁判工作。